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开发相关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示如下:
一、岗位名称
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保洁员
二、岗位数量
10个
三、工作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县委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四、工作内容
保洁及其他相关事务等。有报名意向者可联系轮台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96-4682365。
五、安置对象
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薪酬待遇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认定公益性岗位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结合公益性岗位工作实际,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应发公益性岗位月补贴2996.97元,实发1196.63元。
附:2026年轮台县拟开发公益性岗位名单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9日
监督电话:0996-4682362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
2026年轮台县拟开发公益性岗位名单 | |||||
序号 | 单位 | 岗位性质 | 岗位数量 | 工作地点 | 工作内容 |
1 | 县委组织部 | 公益性岗位 | 2 | 县委党校 | 保洁 |
2 | 公益性岗位 | 1 | 老干部中心 | 保洁 | |
3 | 政府办公室 | 公益性岗位 | 2 | 行政服务中心 | 保洁 |
4 | 县纪委监委 | 公益性岗位 | 1 | 县纪委监委 | 保洁 |
5 | 县综治中心 | 公益性岗位 | 1 | 县综治中心 | 保洁 |
6 | 轮台镇 | 公益性岗位 | 1 | 轮台镇 | 保洁 |
7 | 财政局 | 公益性岗位 | 1 | 财政局 | 保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