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男子,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先后于7家不同公司缴付社保,可是在求职撰写简历之际,他把这7年间的从业经历写成了仅在两家公司就职,在通过面试得以入职之后,由于他所带头开展的项目造成了巨额亏损,公司针对他启动了背景调查,在查明其简历存在不实情况后便将他予以辞退。
5月21日,澎湃新闻的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也就是以下简称的“上海虹口法院”那里,得到了消息,近期,有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被审结了,这起案件是因为劳动者提供了不实简历而引发的 。
上海虹口法院介绍, 在这个案件当中,有一家电商公司打算涉足化妆品业务领域, 然而因为该公司对于化妆品这个业务并不熟悉, 于是公司通过招聘网发送公开启事, 目的是想要招聘一名具有有关化妆品业务从业背景的高级经理 。
小刘存在着相关的从业经历,同时也是出于有意向跳槽的想法,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中浏览到了电商公司所发布的招聘信息之后,于此便投递了职位申请表。
职位申请表记载小刘从业经历如下:
在2009年12月起,到2012年7月期间,担任A网络公司业务总监,在2012年7月开始,直至2016年10月,担任B广告公司客户总监,而后,在2016年11月起,到2019年8月为止,担任C化妆品公司总经理。
小刘经过面试后,于2020年9月22日进入电商公司应聘,双方签订了一份截止到2023年9月 ,试用期到2021年3月2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在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若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之时包括了求职时提供虚假简历或信息亦或是订立合同时存在欺骗、隐瞒或者其他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之一的情况就会按不符合录用条件来对待,电商公司便能够将这份劳动合同解除 ,标点符号。
小刘入职之后,在项目推进这件事上进展得不怎么顺利,依照小刘所制定的产品运营方案去执行,电商公司不但没办法达成盈利,反而会导致出现巨额亏空,与此同时,小刘在日常工作沟通方面也有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的相关问题,电商公司因而对小刘的工作经历生出怀疑,进而启动背景调查,结果发现小刘确实存在简历不属实的状况 。
社保缴费记录记载,小刘自2012年起的实际工作经历如下:

任职于B广告公司的时间是2012年6月到2012年7月,任职于D营销公司的时间是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任职于E传媒公司的时间是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职于F销售公司的时间是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G文创公司的时间是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H广告公司的时间是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2019年6月任职于I生物科技公司。
2021年3月16日,有一家电商公司把小刘的劳动合同给解除了,给出的理由是小刘在试用期的时候不符合录用的条件。
小刘对电商公司给出的解除理由持不认可的态度,于是就不服仲裁所做出的裁决,进而以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这个过程当中,小刘表明,社保缴费记录跟职位申请表不一致,其缘由是工作经历大多是项目经历,项目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没办法完全契合,这是符合常理的。电商公司打算去开发新的化妆品业务,然而并没有品牌影响力,为了达成长远的销售目标,必然要投入推广费用,公司不想投入成本,却想要在短期内盈利,实在是强人所难,因此觉得自己不存在简历“造假”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电商公司鉴于这样的情况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经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得出这样的认定,劳动合同的订立,除了基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相互获得的初步印象以及对彼此基本情况的了解之外,劳动者过去的工作经历,还有工作业绩等,同样属于用人单位判别劳动者与应聘岗位适配程度,进而决定是否录用的关键因素。
法院觉得,全面审视此案件,小刘所呈上的职位申请表表明他于B广告公司存有4年4个月的工作经历,然而其社保缴费记录却仅仅只有2个月;职位申请表写明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小刘任职于C化妆品公司,可是那段时间的社保却是由多家不同公司来缴纳这个情况的。针对此情况,小刘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可以看出,为了得到求职的机会,小刘提供了和其个人实际工作不相符的简历材料,并且夸大了任职经历,这导致电商公司对小刘在相关领域具备长期稳定的工作经历、较高的专业水平等方面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这体现出小刘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小刘和电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明确指出提供虚假简历等情况,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电商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构成违法。
首先,最终的情形是,上海虹口法院判定驳回小刘所提出的,要求电商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那一项诉请。然后,在完成一审判决之后,双方都没有选择上诉。最后,目前该判决已经开始生效 。
上海虹口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四级高级法官范雅萍表明,求职者开展简历“美化”得有界限。简历“美化”的最基础要求是基于事实,简历记录的内容要有相应事实来支撑。在职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简历“美化”无可厚非,然而要是脱离客观事实去夸大、虚构,甚至伪造相关经历或者教育背景,那就可能构成简历“造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