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联招聘员工售卖个人信息,一份简历价格几何?案件开庭审理

admin 2025-09-28 272 0

据记者了解,卢某和王某在事发时均就职于“智联招聘”,郑某则经营着一家淘宝店铺,主要业务是网络贩卖个人资料。

一条简历被卖多少钱

《中国消费者报》相关人士透露,今年5月6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实施了初次审理。

郑某出生于1982年,最初在淘宝经营店铺售卖生活用品,自2016年起转而交易个人资料。庭审时,郑某表示,先前并未与“智联招聘”的卢某和王某相识,而是通过认识解某,从解某那里购得简历。

据了解,郑某从解某处购买了十余万份“智联招聘”的个人信息:

一份价格在2.5-5元之间,依据下载次数决定,偏远地方简历价格较低,而一线城市价格较高,全国范围的费用则更贵一些。

黄某的履历资料源自“智联招聘”,此乃黄某所窃取。检方指出,黄某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违法登录“智联招聘”账户,窃取个人履历信息转售予解某,非法获利达20万余元。

解某在法庭上表示,一份简历,区域内的价格是两元,一線城市的售价是3.5元,全国范围的标价是四元。他在此基础上每份加收五角到一块钱卖给郑某。经过多次倒卖,解某将非法得来的个人简历资料卖给了郑某,非法获利超过六十万元,而郑某是用支付宝完成付款的。

郑某在某个地方买来一些简历,他还向“智联招聘”的卢某和王某那里购置了为数不少的简历,随后转手卖出。

这些个人履历资料都传到哪里去了?一份可以卖多少银两?《中国消费者报》的记者从法庭方面了解,郑某在审讯时表示,一份标价4角5分的履历,他加价1角到1角5分在网店里售卖。最后,一份履历的成交价在5角到6角钱之间浮动。

“智联招聘”员工协助造假出售简历

二零一八年,郑某认识了在智联招聘供职的卢某与王某,便从他们手中购入简历资料。卢某和王某提供的套餐价格实惠,一份简历售价4.5元,一个账号能获取2800份简历,这是郑某透露的信息。

面对公诉人的提问,郑某说了下面一段话:

卢XX供职于“智联招聘”,担任销售岗位,其提供的信息可信度较高,2018年伊始,他透露公司有优惠的套餐方案,单份简历定价4.5元,一个账号可包含2800份简历,然而该套餐要求企业客户提交营业执照,但我告知自己不具备相关证件,他建议可以找会处理PS的人来伪造,最终我购置了100余个账号,卢XX与王X身份相同,均为“智联招聘”的销售人员。我从王X处购入了大约二十到三十个账号,这些账号每四个千八百份简历构成一组,每份简历的单价是四角五分钱,我支付的款项均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转账。

智联招聘简历模板_智联招聘员工协助造假出售简历_倒卖个人信息案件频发

依照“智联招聘”惯常的信息销售步骤,公司须与其缔结正式协议,协议经核准生效后,方可以企业账号身份获取信息。

卢某在法庭上表示,郑某声称自己代表猎头机构,要求获取大量求职者资料。卢某利用职务之便,搜集了六十余家企业信息。他还帮忙郑某用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假的企业经营许可文件,以应付审查。郑某把款项转入卢某的个人社交账户,卢某再转给公司银行账户。

在法庭上,公诉人向卢某查问其行为是否依照“智联招聘”的规章制度执行,卢某表示“我的上级告诉我,只要客户付款即可”。不过,卢某也强调自己并未获得任何利益。

另有一位“智联招聘”的业务人员王某表示,起初他并不清楚郑某的营业执照是伪造的,后来才发现是对方用图像处理软件制作的。当被问及“你提交公司名称,郑某就呈现营业执照”这一流程是否合理时,王某说他当时没有过多思考。

据记者了解,此案在5月6日和7月5日分别审理过两次,但两次庭审都没有当场公布判决结果。

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频发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得知,涉及“智联招聘”的员工售卖个人资料事件,此前已发生过多次。

根据可查的资料,2016年6月22日,智联招聘向公安部门进行了举报,指出公司察觉到员工申某在私下售卖数十万份网站的个人资料,这些资料涵盖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教育背景、工作单位以及薪资水平等个人隐私信息。负责人表示,依据公司常规操作,业务人员会接触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企业支付服务费后,公司会发放网站简历库的登录名和初始口令,企业可在授权范围内下载简历库里的个人资料。受理报案的人员称,公司对外每份简历的定价为50元,但申某对外销售时每份仅售2元。

2017年6月2日,申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在朝阳法院受审。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最终判处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公开的生效文书,发现判决书指出被告交易个人信息数量相当多,单次交易动辄上万条,此类情况并不少见。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贩卖公民资料的案件,作出判决,涉案人员唐某凭借职务之便,在任职单位的场所内,窃取了全国人口信息档案和全国车辆及驾驶员资源档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约一万一千三百多条公民的户籍与车辆数据,随后将这些资料贩卖出去,非法获利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唐某还安排女友涂某帮忙使用微信与上下游联系,让涂某购置大约11700多条公民在移动企业注册的手机号资料,涂某将这些资料转卖,赚取了约4万元。

2018年11月30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裁决文书披露,被告者王某与另外一些人在网上借助QQ、微信等途径大肆贩卖民众的个人资料,从中非法赚取了钱财。调查发现,王某售卖的民众个人资料(涵盖姓名、电话、住址等内容)总数高达五万有余条。

先前由“两高”颁布的《关于审理侵害公民个人资料犯罪案件处理法律若干事项的说明》中清晰指出,针对个人行踪记录、通信资料、信用记录、经济状况等资料,一旦通过非法途径取得、贩卖或供给达到五十份以上,便属于“情况恶劣”。对于涉及住址资料、联络档、身体状况数据、消费记录等可能危及个人安全或财产的公民资料,界定标准是累计达五佰份以上。至于其他类型的公民资料,其界定标准则是五仟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