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位于上海市中心的闹市区,其历史可追溯至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97年,该学院成功获批“211工程”项目,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211工程”高校之一。2005年7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实现了合并,从而诞生了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该学院得到了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的共同大力支持与建设。
交通大学医学院鉴于工作需求,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人员临时条例》(沪人社发〔2015〕45号)的相关规定,秉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广泛招募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专业技术人员55人;管理人员9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请将下载自指定网址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书的电子版作为附件,发送至交大医学院人事处的电子邮箱(rsc@shsmu.edu.cn)。在邮件的主题中,请务必注明您的姓名及所申请的职位。报名的有效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4月24日截止。
2、考核
依据收到的求职资料进行筛选和资质审核,依照既定比例,从满足岗位需求的求职者中挑选出优秀者,并向其发出面试邀请。面试环节主要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通常采用答辩的形式进行。
3、体检
通过面试的候选人需前往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接受健康检查,体检的具体标准应遵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4、考察
人事部门对拟任用者的政治思想状况、道德素质、守法情况以及诚信档案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审查,同时,对申请者的资质要求进行了再次核实。
5、公示和录用
依据评估、健康检查及综合评定结果,选出合适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开展示,展示期为七日。若无异议,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并备案后,将进行后续的录用程序。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或影响录用,将依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最终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旦被选中入职,该应聘者的薪酬、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将严格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及学校的具体规定予以实施。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系人:潘老师、诸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776167、776260
附件:交大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