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求职招聘的高峰期,众多求职招聘活动正热烈展开,它们在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发现更多求职机会、拓展就业途径,进而推动实现高质量和充分就业,以及优化人力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却通过网络途径散布虚假的招聘广告,他们制造诸如“央企国企内部推荐”、“直接签订保障录取”等欺诈手段,这不仅严重破坏了招聘市场的正常秩序,还严重侵犯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在就业高峰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了多起招聘欺诈的典型例子,详细揭露了不法分子常用的伎俩和欺骗手段。
陷阱一:“黑职介”包通过
典型案例
近期,某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团伙诈骗案。该诈骗团伙注册了一家特定公司,声称能协助求职者获得央企、国企以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岗位。他们通过伪造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并与学校的兼职教师勾结,虚构考试和组织岗前培训等方式,对众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求职者进行了诈骗活动。
超过400名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上当受骗,涉及资金超过8000万元,使得受害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并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许可,因此其从事的职业中介业务属于非法行为,可被视为非法职业中介机构。
提醒:
求职需谨慎,警惕“黑职介”陷阱。求职时,务必先核实中介机构的合法资质,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途径对发布的职位信息进行核实。若遭遇就业权益受损,请立即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一旦发现诈骗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陷阱二:“招转培”招工变培训
典型案例
该公司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了求职公告,旨在吸引包括应届毕业生在内的年轻人才前来应聘。
小潘在网络上提交了个人简历,该公司宣称能够协助处理就业中的难题。然而,这需要先接受岗前培训,并且需要支付超过一万元的培训费用。培训通过后,他们承诺会帮助安排到大型企业工作。
培训一结束,小潘便察觉到该公司所推荐的职位其实不过是些重复发布的招聘信息,这些职位既非来自知名企业,而且其薪酬福利也与之前的宣传有着极大的出入。
提醒:
求职过程中需警惕那些以招聘为幌子实则进行招生诈骗,从而骗取培训费用。若您的就业权益遭受损害,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迅速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一旦遭遇求职诈骗,或者个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陷阱三:“招转贷”入职成买车
典型案例
该物流企业于网络招聘平台投放了招募司机的公告,承诺提供每月7000至9000元的薪酬水平。面试通过后,该公司并未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协议,反倒是引导他们签署一系列其他合同,诸如合作协议、租赁合同、运输承包合同等。在此过程中,公司向求职者索要了高额的租车或购车费用。对于那些无力支付的费用者,公司还诱导他们签署贷款协议。然而,司机们入职后才发现,不仅薪酬难以兑现,还要承担贷款,结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提醒:
在求职环节,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那些声称高薪的招聘广告,也切勿草率支付任何费用。遇到有人以各种借口要求租借或购买工作设备,或是要求先交钱、贷款才能安排工作的情况,请立即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投诉。若不幸遭遇求职诈骗,或是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陷阱四:“毒馅饼”:“活少钱多”+“躺平稳赚”
典型案例
小陈在朋友圈偶然浏览到一则宣称“兼职月入上万不再是幻想”的招聘信息。广告中承诺“在家就能工作,每日结算高额薪酬,月薪可达万元,工作轻松且自由”。心动之下,小陈主动与广告主取得联系,并支付了近千元作为代理费用,期望能够按照约定每日获得30元的佣金。然而,在收到150元所谓的“回报”之后,对方便以各种借口停止发放所谓的“工资”,而群内的500多名成员也被陆续踢出群聊。
例如,执法机关成功侦破了一起案件,其中一名传销组织的成员,名叫陈某,在互联网上的招聘网站上,假借某公司的名义,发布了虚假的招聘广告,引诱求职者提交个人简历,随后又将他们骗入传销团伙,并对他们实施了人身限制。
某企业假借招聘总经理助理的幌子,要求求职者提供诸如“特殊陪伴”“专项服侍”等额外服务。此外,部分不法分子也以招聘网络客服为借口,诱使求职者加入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的行列,参与诈骗行为。
提醒:
需确立恰当的职业选择理念,摒弃侥幸心态,对那些“工作轻松、收入丰厚”、“安于现状、稳中求胜”等看似“天上掉馅饼”的所谓“美事”保持高度警觉,加强调查、询问和防范,以免不小心“触雷”。
在求职过程中,务必重视自身安全,一旦就业权利遭受侵犯,请立即向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投诉。若不幸遭遇求职欺诈或个人财产、人身安全遭受损害,应迅速向警方报案。
陷阱五:先缴费再面试
典型案例
徐某在求职过程中,前往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应征职位。该公司以保护剧组机密为由,索要所谓的“保密费”和“保证金”。为了能尽快顺利地加入公司,徐某无奈之下支付了几万元。然而,尽管如此,他仍未获得工作机会。
王某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工作,却被告知必须支付298元作为押金以及路费,方可获得面试机会。在王某支付了这笔费用之后,他并未成功获得适合的职位,然而中介机构却拒绝退还其押金。
提醒:
招聘中若以先付费为前提条件,或者是在员工入职前收取保证金、办理证件的费用、购置制服的费用、资料费等,均需格外小心,务必查明这些费用的收取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支持。
支付费用后务必索要正式的发票并确保其上有单位公章,这样在出现争议时可以作为凭证。若就业权利遭受损害,请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投诉和反映。若遭遇求职欺诈或个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刻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