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贯彻人社法规政策,促就业建社保体系

admin 2025-06-14 311 0

机构职能

全面执行国家及省级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政策。

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流动的相关政策,旨在推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承担推动就业和创业任务,制定涵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负责制定激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实施就业扶持措施,严格执行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政策。统一构建面向城乡居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主管技工教育领域工作。

(四)全面构建涵盖城市与乡村的多级社会保障网络。制定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与规范。牵头制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金管理及监督机制,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预决算草案。同时,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并搭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对就业、失业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进行预测与预警,同时提供信息引导,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执行预防、调节与控制工作,确保就业市场的稳定。

(六)全面规划制定劳动关系的政策,并不断优化劳动关系的协商与调解机制。负责推动实施国家和省级关于职工的工作时长、休息与休假以及假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禁止非法雇佣童工的政策,以及针对女性工人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全面执行国家及省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相关规定,制定全市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规程,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协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并依照法律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

牵头推动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管理、持续教育以及博士后培养等政策,承担起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及管理服务的职责。同时,拟定吸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相关政策。此外,负责策划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估、应用和激励机制。并致力于完善职业资格体系,构建完善的职业技能多样化评价体系。

(八)联合相关机构对事业单位人事体系进行改革指导,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岗位配置、公开选拔、劳动合同等人事综合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并草拟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人员的管理政策。

联合相关机构制定事业单位员工薪酬分配方案,构建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薪酬的确定、合理增长及支付保障体系。同时,草拟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福利待遇及退休政策。

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农民工工作的全面政策和规划,促进相关政策的实施,协调处理关键和复杂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的日常运作,具体包括处理机关文件、组织会议、维护机密信息、管理信息档案、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安全与保密、执行督办与检查任务,以及进行财务的综合管理。

综合科负责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并推动重大课题的调研活动,并承担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的职责;同时,负责新闻宣传、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以及舆情应对等工作;主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改革与发展进程。此外,该科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系统内的统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业务情况的全面分析。

_人力资源表格规范化_ 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

法规科负责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治进程,对关键政策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事务。同时,该科还代表市政府处理市委管理的一些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基金监督科负责制定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监管制度,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及投资运营进行监督,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违规的社保基金案件。此外,该科还承担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的备案工作。

就业创业科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及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同时负责编制全市就业创业的政策和规划,并负责其实施工作。此外,该科还承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构建,组织公共就业服务的专项活动,并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创业服务。同时,该科还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农民工的相关事务。承担制定技能人才培育、评估、运用及激励措施的任务,并负责具体执行;同时,负责编制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的相关政策、规划,并指导技工学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此外,负责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社会保险科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的执行与待遇的核实确认。同时,负责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规范和预测预警体系,并加以实施。此外,该科还承担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核及管理的工作。制定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规范及资金管理措施,构建失业情况的监控与警报体系,以及制定在预防、调整和控制大规模经济转型过程中,涉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划及标准,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同时,设立因工受伤人员的待遇标准和相应政策,并执行工伤预防和康复措施;承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工伤认定的职责,并对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的协议进行监督;执行因病或因工致残的劳动能力评估工作。另外,编制并实施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人才管理科承担着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与管理的职责,同时负责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以及职称的综合评定和管理工作。

劳动关系监察科主要负责劳动关系政策的执行、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的制度实施,致力于优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同时,负责制定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并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及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督。此外,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制度。同时,负责指导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妥善安置职工。承担制定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政策和制度职责,同时指导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领域的监督检查活动。负责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颁发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许可,并对劳务派遣机构实施监督与管理。

(九)事业单位管理科,其职责包括:制定人力资源流动的相关政策,推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承担人才综合管理任务;草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及奖励等工作;依据管理权限,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事宜。

工资福利科主要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待遇以及离休政策的执行与管理工作。此外,该科室还承担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管理与绩效工资的宏观指导任务。同时,负责对市直事业单位的工资统发进行审核,以及工资调整的相关工作。此外,工资福利科还负责国家和省市设立的表彰奖励制度以及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信访仲裁科承担全市人社领域的信访维稳任务,对人社重要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处理、信访事项的复查与复核工作,同时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分析。此外,该科还负责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制度和实施规范,并对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人事科负责处理机关干部的职务、薪酬、档案等事务,并承担局机关退休和离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承担着管理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宣传工作以及群众团体事务。

单位领导

郑海波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  长

闫仁超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立信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照华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