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中,《干部履历表》占据着关键位置,其缺失将直接导致档案审核工作的受阻,进而影响干部的选拔与晋升,以及调动、遴选和调任等环节。我并非夸大事实,经过多年的档案审查,发现众多年轻干部缺少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而一些老同志则缺少1988年版的《干部履历表》。
为什么《干部履历表》必填
2018年出台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涉及履历的文件主要包括《干部履历表》以及干部的个人简历等资料。
1999年1月,中央组织部发布了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并规定所有干部需提交此表。尽管2015年推出了新版,但并未强制要求使用,故而绝大多数干部的人事档案中仍保留着1999年的干部履历表。
2019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问答部分明确强调,相关档案中必须包含所有重要材料,若发现缺少关键性材料,则应暂停对干部的考察流程。

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中,若缺少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将扣除5分;若缺少1988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则扣除3分。若《干部履历表》的填写不符合规定,每项错误将扣除1分,特别是若干部曾受过处分而本人未在表中填写,将额外扣除2分。通过这些扣分标准,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干部履历表》在人事档案中的关键地位。
《干部履历表》是干部身份的象征吗?
有干部身份的,人事档案里面必定要有《干部履历表》。
《干部履历表》并非确认干部身份的凭证,通常情况下,只有拥有干部身份的人才会填写此表,而非仅凭填写了《干部履历表》便认定其具备干部身份。在早期,部分组工人事干部由于专业知识匮乏、工作不够细致、责任心不强,竟将《干部履历表》发放给了所有单位员工,甚至包括工人,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在认定干部身份时并不能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