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教师招聘条件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
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1975年6月含以后出生)。
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得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学历条件:
通常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有志于教育事业的本、专科优秀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
选调条件
舒城县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报考人员为舒城籍或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为舒城户籍;
报考人员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在舒城县工作。
其他条件
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违反教师从业规定和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的;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影响期未满的;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建议:
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特别是关于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年龄条件,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出生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选调条件,尤其是涉及户籍和工作情况的要求,应提前确认自己或配偶、父母的工作和户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