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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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舒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县司法局设立。它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问题政策研究。此外,还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还设置了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该秘书室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会依据工作的需求来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并且这些内设机构会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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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对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进行协调,负责对相关工作部署进行督察。
承担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立项、征求意见、合法审查以及备案等工作。指导乡镇街(开发区)和县政府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以及编辑工作。
承担起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对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开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开展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承担起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促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以推进。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承办那些申请县政府进行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处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同时也协调和承办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对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以及协调。
承担法治社会建设的统筹规划职责。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并促进其发展。指导依法治理以及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的建设。

指导和管理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组织实施起来。同时,组织并协调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协调进行公证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服装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本系统的财务保障工作、装备保障工作、设施保障工作以及场所保障工作。
规划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本系统的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内设机构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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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大队需贯彻并落实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同时要满足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要对全县范围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监督管理以及教育帮助;还要组织并引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之中。
政工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其还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该股负责宣传工作、机构编制相关事宜、干部人事事务、劳动工资事宜、职称评定工作、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及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事宜;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保障局指挥中心规范运行,做好网络管理、政务公开等事宜,同时管理业务装备、国有资产,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对服装和警车进行管理;负责机关的事务管理,处理机关的文电,接待会务,管理档案,确保安全保密,开展综合调研,接待信访。
财务股负责全局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审核各项经费并报领,负责发放工资,还负责全局各种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各单位实施财务统一管理;负责审核、监督、检查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管理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年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股。具体办理乡镇(开发区)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的工作包括: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牵头、协调或承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对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与县政府法律顾问组保持联络,并进行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法制监督股。负责对全县各单位法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方案进行备案;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与监督工作,具体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承担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予以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推进全民开展普法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工作;承办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措施,以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参与、促进以及监督法治建设;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并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制订全县司法所的工作发展规划与计划,对司法所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司法所的建设工作;对全县人民调解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组织并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协调开展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行政编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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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有行政编制 66 名。其中有 1 名局长,2 名副局长,1 名政治部主任(副科级)。内设机构的股级职数为 11 名。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工会等机构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基层司法所有关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县司法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设置事宜有另行规定。县司法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职责方面也有另行规定。县司法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编制事项同样有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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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局长:黄军 [2] [4]
其他附则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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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需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事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来办理。本规定从 2019 年 3 月 31 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