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六办〔2019〕8 号)以及《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6 号),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它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此办公室承担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还会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同时,它会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另外,设立了县委农办秘书室,该秘书室负责处理县委农办的日常事务。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会依据工作的需求来承担县委农办的相关工作,并且这些内设机构会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将县委的工作要求予以落实。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并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这些计划经批准后进行组织实施。
研究并拟订我县的农业产业政策,同时拟订农业开发规划。组织并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重大项目进行管理,并且管理农业场、站等。
研究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意见;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指导;推动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促进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建设;使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稳定和完善;对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指导和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指导和监督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指导和监督集体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组织起草制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管理,规划新农村的各项事宜,并且组织实施这些工作,同时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工作,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服务;负责农业的优质化工程,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推进种子工程,加强农业机械化建设,同时做好病虫监测、土壤监测以及农业统计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在技术、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的供求状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参与拟定县级农业方面的地方技术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各产业的名优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这些产品质量认证的申报以及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工作,指导休闲农业的发展工作。
负责全县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测等工作;负责县内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销服务体系建设及安全保障供应。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负责对这些农业生产资料进行质量监测、鉴定、市场准入认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动植物新品种的相关工作,包括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管理;同时负责全县农业方面的防灾减灾工作以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的建设,对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强化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以及组织扑灭等工作;还要负责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渔政渔港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设施农业的发展,包括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的发展。同时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质产业的发展。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也指导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组织农业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工作;组织农民技术员的资格评审工作;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参与乡镇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并给予协助;指导乡镇的业务工作开展,同时督促其业务工作的进行。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业资料区划定以及土地等级评定的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并安排农业生产救灾物资。
(十三)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扎实地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推动农业在各个方面全面升级,推动农村在各个方面全面进步,推动农民在各个方面全面发展,加快促使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秉持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给予最严厉的处罚,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严格管理质量安全风险,强力控制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能够放心地吃,安心地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要加强对行业内存在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统筹整合。要最大限度地缩小项目审批的范围,进一步将审批权限下放。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的效果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之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两部门需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机制,需建立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机制,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衔接,以此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条舒城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处置任务。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党建工作以及宣传工作。协助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处理、文印工作、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
人事股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对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进行指导;参与农村劳动力的监测工作;承办农村老农民技术员的身份、工龄认定工作以及每年发放补助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同时负责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作。
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承担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工资发放以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的办理事宜;负责财务报表、统计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与项目资金的拨付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并适时开展财务审计;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经济案件。提出关于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以及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对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与收益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业各个产业的项目编制工作,进行项目申报、立项以及管理;同时负责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总结以及验收等工作。
组织开展农民技术培训。
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县内农业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以及备案等事宜;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且对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并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工作,承担农业法制的宣传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同时承担农资市场质量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
种植业股的工作包括:负责农情统计,要掌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行态势,同时提出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农业生产的实施意见;对种植业(包含茶叶)适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且制定以及组织实施各项生产技术措施;还要组织实施有关惠农政策。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工作。
同时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农经站负责农民负担的审批工作,同时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该站还负责处理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案件。它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政策。农经站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以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并且指导乡镇、村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同规范和鉴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对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事宜。承担申报农业国家、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工作,并争取相关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负责督查调研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农村经济形势的预测工作;定期进行农村经济形势的分析工作;定期进行农村经济形势的统计工作;抓好农户收入调查工作;抓好农经年报等工作。
(九)养殖业股。拟订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渔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牧业发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结构进行调整;指导畜牧标准化生产;指导畜牧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饲料资源相关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牧草种子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兽药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动物检疫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工作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改相关工作;负责兽医器械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兽用生物制品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畜牧业经济统计工作。承办农村老兽医身份及工龄认定工作,同时负责每年发放补助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事宜。指导渔业进行结构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相关监管工作。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管。负责渔业经济的统计等工作。
社会事业促进股承担多项工作。其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并进行相关体系建设。其二,负责科研、技术引进以及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其三,牵头组织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其四,统筹指导村庄整治和村容村貌的提升。其五,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其六,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的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农村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农村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相关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它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以及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这些工作。同时,它还组织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指导其实施。该办公室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此外,它会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它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也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着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农业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办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有行政编制 24 名。其中设有 1 名局长,4 名副局长,还有 1 名副科级的总农艺师。内设机构的股级职数为 12 名。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工会等机构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地址:舒城县城关桃溪路与古城北路交叉口向东约150米
电话:0564-8621215
负责人:鲍世群
办公时间为周一上午 8:00 至 12:00,周一下午 2:30 至 5:30;周二上午 8:00 至 12:00,周二下午 2:30 至 5:30;周三上午 8:00 至 12:00,周三下午 2:30 至 5:30;周四上午 8:00 至 12:00,周四下午 2:30 至 5:30;周五上午 8:00 至 12:00,周五下午 2:30 至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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