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舒城县城关镇纬二路舒城县消防救援局
(三)资格复审
舒城县消防救援局将逐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1份复印件):
由本人提前填写《舒城县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携带基础体检报告(必含血常规、心电图两项检查),并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立功受奖、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等证件证书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六、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

政治审查: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不能出具者,不予录用。
(二)体检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需提供在二甲以上医院入职体检报告。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用。
七、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项目暂定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100米跑。具体评分标准参照《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总分100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核项目。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标准》执行,总分100分。在达到标准的前提下,对面试成绩进行积分。
八、公示
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暂定为2月下旬,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综合个人能力、条件和表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局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入职事项。入职后,舒城县消防救援局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自身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个人自愿申请留队的,由局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按德才兼备、业绩突出,且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基层推荐、局审核等程序,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局统一分配消防站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管理,同消防指战员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六)绩效考核。消防局每月、每季度开展综合绩效考核,按照日常表现、体技能考核、业绩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察,考核赋分成绩纳入月底绩效及年底综合评估。两次以上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实行全程退出。
十、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局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舒城县消防救援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