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舒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速录员(部分到基层法庭,聘用后固定岗位三年)。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速录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1、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2日止。
2、地点:舒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南楼902办公室)。
3、报名人员填写《舒城县法院聘用制速录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法律等相关知识考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录人选。招录人员经过3个月试用期,表现较好的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照现有的聘用人员执行,依政策购买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的除外)、并视当年情况享受适当的奖金、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