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5年“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期间环境与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单位、经营户:
2025年1月中旬,我县将组织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保证“中考”期间市区有一个安静、祥和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防治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自1月9日起至1月12日,十二、严格市区内环境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中考”期间,城区各在建项目要合理安排建设计划。 1月9日下午14:00至1月12日下午18:00审核期间,全市物业小区内所有建筑工地、装修一律停止施工。其中,1月9日至12日期间,中午(中午12点至14点)和夜间(中午22点至凌晨6点)全部消除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产生的噪声污染。
2、“中考”期间,暂停城市歌舞厅及其他文化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露天舞厅、KTV等)。禁止网络自媒体、抖音直播等使用音箱干扰学校教学、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活动。

3、“高考”期间,禁止在广场、公园、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使用扩音器。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扬声器、音响、鼓等高声器材,不得占用道路进行推销、阻碍交通。所有户外商业促销活动均不会获得批准。
4、“中考”期间,考场附近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严禁中午、夜间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域从事切割、敲击、锤击和运输、装卸作业等造成噪声污染的活动。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罚。
监督电话:
特此通知。
舒城县城管局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舒城县公安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舒城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