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保送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研究生。根据学校2025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学院预录取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安排如下:
1. 接收专业
学院2025年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候选人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荐生”)。相关、相近专业推荐学生可跨专业申请。包括:
(一)本科生直接博士生: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和“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可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接博士生”))。
(二)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通信和信息系统(081001)
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
电路与系统 (080902)
电磁场和微波技术(080904)
(三)专业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085400)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研究生全国推荐免试(免试转学)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网址:)的注册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院校公开并经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院主要受理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一些研究方向还接受物理、计算机、仪器仪表和自动化专业本科生的申请。申请人应向相关、相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申请直接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准备材料及复试办法
学院招生和推荐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聘程序及准备材料如下:
(一)上海大学预注册系统已向全国高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开放(通知链接:)。符合本科免试资格并有兴趣报考上海大学的同学可以报名。预登记系统网址为: ,预登记系统开放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6:00。
(二)预注册系统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学生。
(三)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学院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择优选拔考生,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请检查您的电子邮件并保持手机畅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
(4)经审核后,学院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书(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复试)。
(五)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需准备以下材料:
1)每学期注册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和学生证扫描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六)申请人在我校预登记系统注册后,还须在“免检免检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免检免检服务系统”及时填写申请表(具体根据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并接收并确认。正在等待学院的复试和录取通知,否则不能录取。
2、复试方法

(一)已接到复试通知的推荐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线下)。复试重点对推荐学生的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并公布具体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审过程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
(二)高校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组织成立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名。复试遵循德、智、体、艺、体等综合评价的原则,根据复试结果,结合考生的科研潜力,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复试总分100分,包括英语水平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复试不合格(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对拟招收推荐免试学生的学生,学院发出拟录取通知书(以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上发布的拟录取通知书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如果超过期限,将被视为主动。放弃。
(四)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四、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 学术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各学科的修业年限可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直接博士生的学制为5年。
2. 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的公告。
3. 奖学金、助学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通过提高奖学金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可按学制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三)学业奖学金。上海大学学术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分为不同级别。博士生学术奖学金授予比例为入选考生的100%,硕士研究生学术奖学金授予比例为入选考生的90%。
(四)研究助理、助教、管理助理补贴。学校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设立“研究助理”、“助教”和“助理管理”岗位。

此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学院设立的各类冠名奖学金。
五、推荐、免试生优惠政策
除上述奖学金、助学金外,优秀保送生考入我校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被推荐学生优先选择自己的导师,鼓励跨专业申请;
2、本科直博及硕士、博士联合学位优先;
3、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如对外联合培养、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短期国际交流访问等;
4、“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生优先推荐至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进行校企联合“行业班”培养,包括:商飞公司联合创办的“飞机班”中国有限公司与上海大学、上海航天工学院、上海大学通信学院合作创办的“航天电子班”、“电子光电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与上海大学通信学院共同创办的“班级”为青少年提供了成长的舞台。
六、其他事项
1、符合报考我校资格的考生,须保持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停课、停课等原因导致延迟收到通知,导致无法录取或无法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后公布推荐录取学生。如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论文、谎报奖项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经核实取消学籍,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3、学校统筹安排各学科推荐生和统考生的招生比例。学校录取的保送生总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4、被我校录取的推荐生报到入学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校复试后收到预录取通知书的预录考生仍须按照我校录取工作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免试服务系统”完成报到、报到相关链接的申请和确认。未通过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注册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取消保送生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