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取消人事关系费和档案保管费后,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事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资源和社会保障》进一步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服务不得与档案保管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和隐性收费。同时,为了避免“怪证”、“通证”,《意见》要求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
要全面审查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意见》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审核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和程序。原则上,凡是不依据法律、法规或规则的认证、封印环节,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严格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做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实行公开听证程序;相关信息可以通过部门内、系统内或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来获取。若提供相关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通过社保卡可以获取基本信息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相关表格;探索“告知+承诺”处理模式,服务部门告知申请人应遵守虚假承诺的条件和责任。申请人知悉条件并书面承诺满足相关条件并承担违约责任后,服务部门将优先受理申请,以提高服务效率。
在规范和简化公共服务程序方面,《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及时申请失业登记,不得以分居、异地户口等为由拒绝办理失业登记。缺少文件。积极推动社保卡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

杜绝以文件为载体的捆绑收费和隐藏收费
《意见》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取消征收人事关系费和档案管理费的规定。还首次提出,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服务不得与档案保管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和隐形收费。充电行为。据了解,此前不少归档机构的做法是,在接收档案时,还必须同时向机构缴纳社保,否则不会归档。同时,还将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从源头上避免各种“怪异证明”和“循环证明”。

同时,为了从源头上避免各类“怪证”、“循环证”,将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加快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2017年,完成部省两级社保卡持卡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基础信息统一管理、联动共享;推动社会保障卡应用。 2017年,社保卡可跨地区、跨企业直接办理个人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并开放其他公共服务领域一体化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保卡。到2020年,持卡人群覆盖率达到90%。 (记者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