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⒉现役军人;
⒊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⒋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⒌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⒎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⒏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⒐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⒑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⒒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⒈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⒉报名地点:舒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城关镇桃溪路与万佛路交叉口)二楼208室。
⒊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舒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⑶外县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在本县居住相关证明资料(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⒋加分申请。根据公安实际工作需要,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将予笔试成绩增加3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⑴普通全日制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或政法类院校公安学类(本科)专业、公安与司法大类(专科)专业毕业生;
⑵退伍士官。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现场申请笔试加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