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将城关镇丰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流转。土地被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征地位于城关镇丰墩村中庄组团和学校组团内。
征地范围详见简易测界图。

本次实际征地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2. 收集目的
本次征地是舒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片区开发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舒城县政府文化新区征地开发规划于2021年6月28日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舒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城关镇人民政府对拟征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现状调查包括:征地所在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所在地、权属、类型、数量等、其他地面附着物、青苗等。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者、使用权人应当配合并确认调查结果。拟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邀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委会等利益相关者参加,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地乡、村、村民组内发布,在乡政务公开栏、村务(社区)公开栏、舒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公告的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建、抢建;违反规定抢建的,不予抢建补偿;有关部门将暂停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