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2. 处理放弃采访的问题
放弃面试人员应填写《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详见附件1)并签字,于5月17日24时前传真至武汉铁路公安局(联系方式附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
考生应于面试前一天13:00至17:30之间报名并确认资格(如5月19日面试的考生,应于5月18日下午确认资格,以此类推),并准备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面试确认函、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职位代码);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登记表(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须连续,并注明每个学习阶段是否边工作边学习,获得了哪些学历、学位)。
5.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加盖所在学校章的《中央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推荐表》(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上须注明考生政绩、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辞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应提供所在街道或建档立卡人才中心出具的失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上须注明考生政绩、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6.除2017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项目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完成服务、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式、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服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三帮一扶”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省级“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该证明由全国“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订的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服务证明和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招聘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齐全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1. 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7年5月19日至5月20日期间举行,每天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点1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等候室。面试当天上午8点30分前未进入等候室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确认及面试报名地点

武汉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支队(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江碧路490号,铁通鄂州分公司旁)
出行路线:从鄂州火车站出站后向右步行200米过马路。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详见附件4),请各位考生提前查看准确的报名、资格确认及面试日期。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天只提供一套试题,面试试题库共4道题,其中3道题考核公务员通用能力要素,1道题考核人民警察专业能力要素,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 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及检查
1.体检、体能测试及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1:1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与考核人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体能测试与考核。
2. 体格检查及体能测试
体检将于5月22日进行,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在武汉铁路公安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静安路191号)集中,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能测试时间定于5月23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准考证,于当天上午8点报到,报到地点为武汉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江碧路490号,铁通鄂州分公司旁)。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6.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当场签署承诺书,承诺进入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调动其他单位,保证在现岗位工作5年以上,如有违反承诺,将被记入档案。
(三)应聘人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期间的住宿、餐饮自行解决,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特困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的,招聘单位应承担应聘人员面试、体检期间的住宿、餐饮费用以及体检费用。
(四)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对入围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运动服、运动鞋。
(五)有关招聘信息如有不完整的,可查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