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选聘特邀调解员,职责与条件公布

admin 2024-09-14 149 0

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规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规定,舒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特邀调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的职责

特邀调解员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指定或者受理案件后的委托,依法对诉讼案件进行调解的调解员。

2.招聘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

3.品行端正,公平正直,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热心调解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政策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熟练计算机操作,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5.有充足的时间参与调解工作。

(二)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者,将优先录用:

1.各级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警察、法律工作者、律师;

三、政府机关、律师协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职: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且调查尚未结束的;

3.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4.参加非法组织的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调解工作的情形。

3. 招聘程序

1. 注册

1.报名方式:建议报名、自行报名。

推荐登记由各机关、组织提出,自行登记为现场登记,经当事人同意后,填写《特邀调解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即完成推荐登记;自行登记则填写《特邀调解员登记表》即完成。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舒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