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决定开展2024年医学类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现将招聘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情见《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备任职资格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岗位列表。
6.年龄要求:本科生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28日出生);硕士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8日后出生);博士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8日后出生)。
7.不受户籍限制。
8.满足《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单》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后已取得学业(学位)证书,目前仍未就业的人员。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业(学位)证书;同期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凡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档案仍留存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同期在国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2024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参加2024届毕业生岗位。
以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按义务兵入伍的,退役后一年内可以报考2024届毕业生岗位。

9.取得大陆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求职,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将在江苏省2024级医药卫生研究生人才交流会上举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地方
2023 年 11 月 4 日,上午 8:30 - 下午 12:00
江苏省2024届医药卫生毕业生人才交流会南京国际展览中心C馆(龙蟠路88号)
(2)咨询电话:0515-68009978、0515-85212451、谭老师15396866851。
3. 注册须知
1、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以下材料: ①《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 ②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2张; ③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证明、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以“2024届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未签字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 ⑤《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实际情况为准。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报考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在报名当天向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声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当前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且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职务;与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

③国家和省规定不得考取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四、招募方式
1. 审查
1、研究生岗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以考试总成绩为准。面试内容包括岗位类别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按工作类别进行,内容为对应工作类别所需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及格分数为5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请参阅准考证。
笔试期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比制形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查询成绩。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超过核定招聘计划的3倍(含分数相同排名最后一位),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复审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进行择优录用。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审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说明。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将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采用四舍五入法处理。
2. 体格检查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人选名单。应届毕业生岗位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补考,确定名次(补考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招聘岗位,总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将进行补考,确定名次(补考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勤奋、业绩、诚信等方面。体检考察中如出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等情况,造成计划空缺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完后不再补录。
(三)录用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与招录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聘人员在招录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录单位或招聘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该单位或部门的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2024届毕业生岗位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的,确定岗位、定级。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连续两次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条例》(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5、市纪委监察委第十一、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督导,督导电话为:0515-85269425、895610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东台市卫生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单
2.东台市卫生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应聘报名表
3.东台市卫生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承诺书(模板)
东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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