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公告
全市建筑垃圾公开收集
非法倾倒和处置的线索

1. 收集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收集范围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各县城市规划区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告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材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以及居民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材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三、验收内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倾倒、散落、堆放建筑垃圾的;
(二)擅自设立处置场所接收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3)建筑垃圾处理不规范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污染周边环境。
(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运输至批准的地点转运、处置、处理;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批准文件,运输过程中洒落垃圾,未密闭运输污染路面;定位、轨迹记录设备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五)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未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城管部门备案,或者未按照上报的方案进行规范处置。
(六)居住小区等场所装修垃圾产生者未按规定处置、长期在公共区域随意倾倒、未按要求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的问题。
四、督查征收办法
1、全市监督征收电话:0564-3377819(24小时)。
(二)区、县监督催收电话:(附各区、县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举报、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六安市城管局将依法保护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对举报的线索,六安市城管局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
舒城县督查催收电话
舒城县城市管理局
电话:0564-8677312、18110687221(24小时工作电话)
地址: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春秋路交叉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六安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来源:六安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