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万佛湖管委会,各县级单位:
《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议,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31 日
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厅、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舒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安办发〔2019〕8号)和《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6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是县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又称县政务管理局。

第三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动全县数据管理、应用和共享改革,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政务数据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县级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审查论证、建设监理、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协调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乡镇、开发区、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建设。
(五)负责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
(六)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协调政务数据资源收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七)统筹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政务数据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行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区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八)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各镇、开发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设有以下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工作、督导跟进重要工作和政务公开;负责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承担会议的组织、接待工作;牵头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综合材料;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协调群团、统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文明创建、拥军拥民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二)数据资源管理股。拟定全县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数据资源发展与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和管理全县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协调基础信息库、专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承担全县政府投资的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查论证、建设监理、竣工验收、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电子政务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组织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统筹规划建设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全县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统筹全县数据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和重点领域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三)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对经县政府批准分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和进驻事项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四)标准规范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全县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对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第五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设工作人员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科级岗位4人。
纪检监察、工会等机构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管理局)所属机构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的执行情况,如有调整,由县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公地点:舒城县梅河路与春秋路交叉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负责人:龚传贤
邮政编码:231300
电话:0564-867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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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