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工作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涌现的招生考试制度,天津大学全面推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评审”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如学位在国外取得,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2.应届硕士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获得),且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要求者,以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要求报考的申请者,须提交所修读申请专业硕士课程的成绩,证明其已修满全部必修课程和学位课,并提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校认定的应用专业或相近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或在科学研究等专业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体、精神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非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年龄不受限制。
(5)有所申请学科领域内至少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即专家推荐信)。
(6)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按照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拟申请学校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校2019年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不符合上述报名要求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审核阶段。
二、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至4年(具体学习年限参照所申请院校2019年博士学位招生办法),学费为10000元/年。
3. 奖学金
我校建立了多方面的博士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部分,以下列明主要奖励资助项目:

此外,我校还开通了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完善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在招生过程中,如有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细化落实,具体以学校当年印发的文件为准。
四、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流程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1. 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为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0日-2019年2月28日。
注册过程: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招生管理系统()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全日制博士生统一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查阅2019年博士生招生名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9年博士生导师查询系统)中的导师信息,然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
注: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建议像素宽150*高210,照片大小不超过20k(建议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初审阶段应在报名系统中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申请者须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申请模板》(点击下载)格式要求提交下列第(2)至(12)项材料并转为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证书、文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登记表
此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初审通过(个人状态为“符合条件”)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在相应栏目签名并完成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求职信
(3)个人简历(附照片)
(4)天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模板见附件1)
研究计划应包括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现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
(5)个人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明
本科、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外大学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学位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7)硕士学位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是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老师、论文摘要、创新点概括。
(9)现有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参与科研项目等情况;与博士申请相关的各类奖励证书。
(10)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1)持有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申请人(见本指南第1.3部分)
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以及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
(12)申请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能力证明材料
(十三)专家推荐
需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信》,按学院要求请至少两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及意见(其中一名应为候选人的硕士生导师,另一名应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推荐人手写签名,装入信封密封后,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签字(模板见附件2)。
2.资格审查与师生选拔
考生可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报考导师;学院将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阶段,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确认。审核结果将分三批公布(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反馈给考生。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7日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B区一楼26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以上材料所有原件均需交验,纸质复印件及推荐信原件归入个人档案,须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封面应在《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申请模板》封面上,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活页夹将每份文件夹好,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装订完毕。
现场确认合格后,颁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此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测试及综合考核。
B 审核阶段:
4. 多元化考核
主要分为外语测评和综合测评两个流程:
1.外语考核方式:
根据各学院招生规定,需参加外语测试的考生须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平台,被定义为无需参加外语测试的考生无需登录该平台。
外语考试日期:2019年3月8日
外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合格证书》
模拟考试:我校将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3月7日在e-Learning平台开放模拟考试,考生可登录平台()(如无法进入,请查阅样题),参照天津大学博士考试《外语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熟悉考试环境。
公测账号:demo,公测密码:demo(点击“学生用户”登录)
注意:
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考试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外语考试。
2.综合评价方法
执行你所报考学院制定的学院、学科综合考核办法,请查看各学院录取办法,各学院综合考核安排将于2019年3月5日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持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经专业考核合格后,安排加修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两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及格线。
C 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多元化考核结果,坚持“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报名意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招生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待遇等信息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选择工作。
(二)全日制定点博士研究生:候选人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存在指定单位,指定单位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候选人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就业。
教育部另行列出的其他专项计划按有关文件执行。已录取的直博生、硕博联合培养生、校内普通生和导师组计划生均纳入各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
五、监督机制
成立学校、学院两级督导组和博士生招生督导组,对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对在博士生申请、评审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在博士生申请、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博士生报考资格,对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或导师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予以处理并备案,在校级处理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处提出申诉。
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6. 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考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天津大学继续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事宜请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三)自2019年起,我校除理学院、教育学院、数学学院、药学院、生命学院、海洋学院、地表系统科学研究所外,不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四)定向培养录取博士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学院招生计划的10%以内。
(五)应届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往届定向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役合同制考生,须经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
(六)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攻读博士研究生,逾期未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本办法适用于报考天津大学全日制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考生。
(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制定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九)如遇上级部门新的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咨询热线:022-274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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