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 2024 年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及岗位征集工作通知

admin 2024-07-24 328 0

书人社密[2024]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保〔2017〕54号)和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业办〔2024〕1号)要求及就业促进行动要求,现就我县2024年青年就业实习基地集中申报及实习岗位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实习基地及招聘实习岗位

(一)在舒城县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实习基地。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已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授牌的县级实习基地,无需重新申报,可直接上报年度就业实习岗位计划。

(二)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就业实习基地: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按照相关规定对学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负责就业实习的管理,聘请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老师;

3.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实习岗位,所提供的实习岗位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提高毕业生的技能和工作能力,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给实习毕业生发放实习补贴、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措施。

(三)实习基地申请程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实习基地申请。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舒城县青年就业培训基地申请报告;

2、舒城县青年就业培训基地申请表(附件);

3.舒城县青年就业实习岗位年度计划(附件);

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习基地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申请材料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2.就业实习的组织实施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实习基地上报的实习岗位需求,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就业实习岗位需求信息,及时组织就业实习基地与高校毕业生开展对接活动。实习基地与实习生达成实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实习生签订《就业实习协议》,并将《就业实习协议》原件及实习生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报送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备案材料作为实习基地申请实习补贴的重要依据。

3.实习范围

毕业两年内未找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四、培训生补贴标准

根据规定,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单位补助)。政府分别按照每人100元、200元的标准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实习单位一次性指导费补助。对实习期满后与实习生毕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习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实习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级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县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应于6月19日前报送年度就业实习岗位计划,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实习岗位认定申请。

(二)实习基地应当遵守实习协议,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实习协议。

(3)实习基地应使用社保卡按时向实习生发放生活补助,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实习期结束后,实习基地应当根据实习生的实际表现作出考核意见,颁发实习证书,作为推荐实习生进入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

报名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洲屿大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