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解读

admin 2024-07-22 194 0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生,2024年

招生“申请-评估”选拔方法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报名—考核”制,选拔办法如下:

1. 组织管理

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体决定重大事项;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研究生招生纪律检查组全程监督。

二、应聘申请

1. 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复旦大学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入学条件。

(二)参加普通考试考生的外语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有效期5年);

②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有效期2年);

③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有效期2年);

④ 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及以上证书;

⑤ 高等教育阶段在国外参加英语授课学位项目,以英文撰写学位论文,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证书;

⑥ 高等教育期间所学专业为英语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⑦前往英语国家或地区的高等学校交换学习10个月及以上(入学日期前3年内);

⑧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1篇英文学术论文(申请日前三年内);

⑨其他能证明具有相当外语水平的材料,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3)专业学术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成绩优秀,具有相当的科学研究能力。

(4)我院不接受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申请,也不接受海外硕士毕业生申请。

2. 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入学登记表;

(二)居民身份证;

(3)候选人个人简介,包括:

① 学术履历:学历、学术研究及工作经历(大学以上连续),相关科研成果清单;

②个人陈述:候选人的教育、学术和工作经历如何使候选人具备在高等教育领域开展研究的条件,候选人与研究所研究方向的关系,以及候选人未来的职业规划(个人陈述限1000字以内);

(4)高等学校各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章);

(5)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在读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加盖院系章)。在国外取得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明》;

(6)外语水平证明;

(7)现有科研成果清单,附科研成果(不论是否已经发表),选取其中2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面,如科研成果未独立发表,应说明候选人工作内容;

(8)其他重要获奖证书;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限5000字),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正文部分应阐明研究的问题和意义、综述相关文献、研究可能作出的学术贡献,并简要说明研究设计(模板可在申请服务系统中下载);

(10)已毕业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

(11)两封由具有高级职称、熟悉申请人学术研究的人文社科领域专家签署的推荐信(在申请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上传,无需下载打印或寄送纸质版)。推荐人应与所申请学科相关,且不能为拟任导师。

(12)已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参加考试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候选人除在线提交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纸质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寄送至高等学校研究生院。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至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光华东主楼2422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邮编:200433)。信封上请在显眼位置写明“高等学校研究生院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评审材料”。

(2)申请材料应齐全、真实、符合要求,并按上述顺序提交。上传文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扫描件,邮寄证明、成绩单等原件。如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未及时提交,学院可能不予受理。如申请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保留备份。

(3)学院在审核过程中,可能要求考生提交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或认证报告等原件供审核,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

3. 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此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四、申请材料审查

1、我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其中硕士论文占35%,科研计划占35%,学术论文占10%,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奖项及科研经历占10%,个人陈述及推荐信占10%。外语水平为录取条件。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申请者的材料评审分数。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300%的复试录取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视学生人数适当增减考生人数。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3、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ihe.fudan.edu.cn/)上公布,招生工作小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复试考生。

5. 复审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暂定于2024年3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由测评专家组进行,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综合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能力,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思想品德等。

3.面试环节分为“个人研究计划陈述及答辩”(考生需准备PPT)、“专业知识”(内容涵盖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理论、定量和定性方法等)和“专业外语”三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其中研究计划及专业知识考核约35分钟,专业外语考核约5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个人研究计划陈述及答辩占50%,专业知识、专业外语占5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六、入场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材料审核成绩占1/3,复试成绩占2/3,复试原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博士生招生实行“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和候补考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公布。学院将致函考生所在单位索取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现阶段工作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对公布结果无异议、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本选拔办法适用于2024年高等学校普通招生相关特殊专业招生,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办法进行考核,并单独列出排名。

2.本规定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1173、linglankong@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55664241、ylzhao77@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