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特征描述;
3.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渠道;
4.接收机构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同时上传或者提供身份证明。
(三)报名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填写《申请表》。书写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4-8191400)
2、信函申请。以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当填写《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构只接受中国邮政邮寄。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收件人名称注明为“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邮政编码:231337。

3.网上申请:请登录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提交申请。
4、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方式申请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首页正面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传真总页数。传真发送后,应电话联系我们进行确认。
该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交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服务业务。
(四)申请须知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的委托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项政府信息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提名的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解释,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请求的次数、频率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其申请不予受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提出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申请人通过适当途径提出申请。
5.本行政机关应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发[2021]28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五)答复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向第三方和其他机构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 不予披露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政府信息,本机构不予公开,公开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构认为不公开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信息均不对外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讨论记录、草拟文件、咨询函件、请示报告等程序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不得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舒城县春秋乡党政事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10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