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及认定条件

admin 2024-07-13 111 0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具有海珠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业、失业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居民。

(3)海珠区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在读研究生。

(四)居住于海珠区并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参加海珠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教育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包括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资格(含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及国家相关部门承认的港澳台学历资格及同等外国学历资格。

3. 身体状况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技函[2013]1号)的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合格。

4.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2B级以上。

5.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幼儿园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可直接认定为相应专业和学段的教师。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免试改革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取得《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免试与《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相同教龄、相同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

三、鉴别工作时间安排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应聘人员须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获取报名号)。

2、体检时间:10月9日至10月18日(上午08:00至12:00体检,10月16日无体检)

(三)“岁号办”APP提交资料时间为10月9日12:00至10月18日12:0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认证机构将于10月14日至10月21日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信息进行核实。

(五)认证机构将于10月18日至21日对申请人居住证信息进行核实。

(六)申请受理时间:10月21日17:00。经认证机构确认后,申请人的认证材料(含体检)通过审核的,“穗号办”APP将向申请人推送《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核的,“穗号办”APP将向申请人推送《不予受理决定》。

鉴于港澳台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时间较长,特明确规定,港澳台居民如未能于11月22日前向相关证明机构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认证流程及要求

1. 注册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通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须选择“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身份证号码即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可修改,请务必认真填写。

教师资格认证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首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此页面填写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用户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用户,需先在此栏补充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可在此栏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及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修改自己的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在报名过程中会自动同步,若同步失败,申请人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 注册

1.网上注册。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证”模块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并获得一个教师资格。

2.选择认证机构。

根据您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选择正确的认证机构: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广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户籍(居住证或驻穗部队)所在地区教育局;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应选择现就读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港澳台居民应选择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区教育局。

3. 选择确认点。

确认点为各区教育局,海珠区只接受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请选择正确的确认点:

户籍或居住证在海珠区的人(含驻穗部队)或在海珠区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研究生、港澳台人员(在海珠区居住或在海珠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填写身份信息。

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填写个人简历,选择领取证书方式。无职称者,在“专业技术职务”一栏选择“无”。

签署个人承诺书步骤:

(1)确认对“个人承诺”内容无异议后,点击“签名”框,页面会弹出二维码(若无法弹出二维码,可切换到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

(2)使用微信或者手机上的其他扫描工具扫描上方二维码,在打开的页面上签名,确认签名清晰正确后提交。

(3)点击二维码下方的“已签名”按钮,检查承诺书内容、签名、日期是否在页面正常显示,如清晰无误,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修改请点击合成图片重新生成二维码。

5.确认申报信息。

完成注册后,请检查您填写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认证机构、认证信息)是否准确,如正确,请点击“下一步”。

6.阅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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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提交认可申请。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认证申请,获取八位注册号:xxxxxxxx,注册成功,请保存以备查。

(三)材质申报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申请。我市教师资格认证材料审核依托“岁好办”APP实行“零现场”审核,请按照以下流程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如您未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通过“岁好办”APP提交审核材料,则视为您放弃本次认证申请。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后,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岁好办”APP,通过手机身份验证登录。

2、登录后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认证”并进入,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开始办理”,按照提示完成材料上传操作。

特别提示:“确认点”的选择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选择的“网上申请确认点”一致。

3、“随好办”APP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大小不超过190KB,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上传近期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上传的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申请人教师资格证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上传的照片将用于认证合格后的证件制作及教师资格证电子证书的使用,请您务必注意。

(2)身份证明。

海珠区居民,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即住址页)及个人信息页;非海珠区户籍居民,须上传居住证,居住证上有广州市海珠区有效“现居住地址”;海珠区辖区内普通高校研究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的带有二维码的网上学籍核查报告,更新日期在15日内或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穗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部队人员,须上传军官证或士兵证。

特别提醒:海珠地区普通高校研究生需选择“社会人员”入口,在学历学位栏上传本人本科毕业证,在户口簿或居住证栏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研究生网上验证报告,且更新日期在15日内或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4)学历证明。

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时已进行学历认证,请上传已认证全页面截图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若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需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特别提示:中专以上学历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大专以上学历未经过学历认证的,视为不符合认可要求。

持有港澳台高校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高校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该学位证书方为有效。持有国外高校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校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该学位证书方为有效。

(5)普通话水平证明。

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已经通过验证,请上传已通过验证的全页面截图,若未通过验证,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的扫描电子版。

特别提醒:考生在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上无法查询到有关成绩、领取证书、补发证书等信息,请向参加普通话考试的考点咨询。

(6)学业成绩单。

由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上传。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必须上传此信息。

(8)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验证。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由申请人本人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取得。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应提供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1、2)。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成功注册后,填写《2022年下半年广州市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教师资格认证信息统计表》(附件3)及签字后的《承诺书》(附件4)PDF版,提交至市发证处电子邮箱:gzjszg@163.com。市发证处将信函收缴报送省教育厅处理,并寄回每位申请人(邮资自付)。申请人须尽快持信函到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经香港、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核实结果反馈省教育厅。

台湾地区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到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办理,并直接提交确认点认证机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后,填写《2022年下半年广州市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教师资格认证信息统计表》(附件3)及签字后的《承诺书》PDF版(附件4),提交至市认证办邮箱:gzjszg@163.com。

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证改革的教育硕士、师范生的《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验证,无需提供。

4.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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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无纸化。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后,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到附件中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体检(见附件5)。体检时,请于上午空腹到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返回认证机构。体检结果将在“岁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展示,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到体检医院进行查询。

温馨提醒:由于部分定点医院周六、周日不接受体检,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后,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参加体检。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认证机构未收到体检结果,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如经指定医院主任医师确认申请人怀孕,可免除胸部X光检查。备孕或哺乳期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考生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格检查,不可免除项目。

(五)材料审核流程

1.申请人在线申请次日即可通过“岁号办”APP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我办将根据体检结果,依序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10月21日前体检合格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及时登录“穗号办”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审核进度。对于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经认证机构确认后,“穗号办”APP将向申请人推送《一次性更正材料通知》。收到《一次性更正材料通知》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一次性更正,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6.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材料审核、网上确认后,根据审核结果作出认定结论,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11月8日前生成证书编号,并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

证书发放时间为2022年11月底至1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和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证书领取方式有两种:

1.邮寄。应聘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须选择此选项,并须在邮寄时支付邮费。

2.自行领取。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受理认证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复印件各1份。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向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并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有遗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申请人应在指定医院开放时间内到医院体检,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个人信息和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学校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为他人代报名。因申请人代报名而影响其教师资格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广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并核实申请人在取得教师资格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统一录入“广州市教师职业资格管理黑名单数据库”,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在本市申报教师资格。

(四)更多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及认证信息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广州海珠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热线020-89617235或89185320。

附录:

1.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范本(香港)

2.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范本(澳门)

3.2022年下半年广州市港澳台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情况统计

4. 承诺书

5.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2022年下半年)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7 日

附录:

1.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书范本(香港).docx

2.附件2:无犯罪纪录证明书范本(澳门).docx

3.附件3:2022年下半年广州市港澳台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人员信息统计.xlsx

4.附件4:承诺书0927.docx

5.附件5: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点医院(2022年下半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