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与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越秀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具有越秀区户籍的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为越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居民。
(3)越秀区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于广州市越秀区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广州市越秀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越秀区管辖范围内的驻穗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二、认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教育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包括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资格(含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及国家相关部门承认的港澳台学历资格及同等外国学历资格。
(3)身体状况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技函[2013]1号)的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合格。
4. 熟练掌握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2B级以上。
(五)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学生、全日制师范专科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相应专业和学段的教师。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免试改革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取得《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免试与《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相同教龄、相同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
3. 时间安排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应聘人员应尽快完成网上报名,获取报名号。
(二)“穗号办”APP提交材料时间:10月9日12:00至10月18日12:00。申请人提交材料后须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材料不合格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穗号办”APP将向申请人推送《一次性补充材料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穗号办”APP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岁号办”APP补正材料时间:10月9日12:00至10月20日12:00。收到《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材料进行一次性补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体检时间:10月9日至10月18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后,可到广州市各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认证机构未收到体检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材料审查时间:10月9日12:00至10月21日17:00。认证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及体检结果进行审查。
(六)对申请人犯罪记录进行核实的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1日。
(七)居留许可信息核实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1日。
(八)申请受理时间:10月21日17:00。经认证机构确认后,申请人的认证材料(含体检)通过审核的,“穗号办”APP将向申请人推送《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核的,“穗号办”APP将向申请人推送《不予受理决定》。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经发证机构验证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
(九)审批时间:10月22日至11月8日。经发证机构审批后,对审批通过的,生成证件编号,并向社会公布;对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推送《不予许可决定书》和《执法文书送达回执》。
10.制作证书时间:11月9日至11月22日。
四、认可流程
1. 注册。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通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须选择“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身份证号码即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可修改,请务必认真填写。
教师资格认证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首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此页面填写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用户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用户,需先在此栏补充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可在此栏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及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修改自己的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在报名过程中会自动同步,若同步失败,申请人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 注册
1.网上注册。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证”模块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和获得一个教师资格。
2.选择认证机构。
符合越秀区认证范围的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教师资格类别选择正确的认证机构:
(1)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请选择广州市教育局。
(2)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越秀区教育局。
3. 选择确认点。
符合越秀区认证范围的申请人请选择越秀区教师资格认证机构作为确认点。
4.填写身份信息。
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填写个人简历,选择领取证书方式。无职称者,在“专业技术职务”一栏选择“无”。
签署个人承诺书步骤:
(1)确认对“个人承诺”内容无异议后,点击“签名”框,页面会弹出二维码(若无法弹出二维码,可切换到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

(2)使用微信或者手机上的其他扫描工具扫描上方二维码,在打开的页面上签名,确认签名清晰正确后提交。
(3)点击二维码下方的“已签名”按钮,检查承诺书内容、签名、日期是否在页面正常显示,如清晰无误,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修改请点击合成图片重新生成二维码。
5.确认申报信息,提交申请。
完成注册后,请检查您填写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认证机构、认证信息)是否准确,如正确,请点击“下一步”阅读注意事项,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认证申请,获取八位注册号。
3. 提交材料
1.如何提交材料。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证材料审核通过广州政务“穗号办”APP以“零现场”方式实施,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岁好办”APP,通过手机身份验证登录后,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认证”进入,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开始办理”,按照提示完成材料上传。
特别提示:“确认点”的选择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选择的“网上申请确认点”一致。
2.提交材料要求。
“随号办”APP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大小不大于190KB,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
上传近期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上传的照片需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上传的照片将用于认证后证书的制作,敬请留意,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申请人教师资格证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身份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居民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广州市越秀区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籍证明;非广州市越秀区户籍居民上传有效期内以越秀区为“现居住地”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上传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越秀区辖区内驻穗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上传军官证或士兵证。
(3)毕业证书。
上传原始文凭的扫描电子版。
(4)学历证明。
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时已进行学历认证,请上传已认证全页面截图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若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需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特别提示:中专以上学历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大专以上学历未经过学历认证的,视为不符合认可要求。
持有港澳台高校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高校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该学位证书方为有效。持有国外高校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校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该学位证书方为有效。
(5)普通话水平证明。
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已经通过验证,请上传已通过验证的全页面截图,若未通过验证,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的扫描电子版。
2011年(含2011年)以后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若其成绩在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无法查询到,则视为不符合认可要求。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
(6)学业成绩单。
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需上传包含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所需分数以及教育实习分数的成绩单。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必须上传此信息。
(8)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验证。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由申请人本人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取得。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附件1、2)。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成功注册后,须填写《广州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证港澳台申请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承诺书》(附件4),并将签字后的PDF版提交至市发证处邮箱:gzjszg@163.com。市发证处将信函收缴报省教育厅,并寄回每位申请人(邮资自付)。申请人须尽快持信函到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经香港、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核实结果将反馈省教育厅。
申请人台湾地区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到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办理,并直接提交确认点认证机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成功注册后,填写《2022年下半年广州市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教师资格认证信息统计表》(附件3)及《承诺书》(附件4),并将签字后的PDF版提交至市认证办邮箱:gzjszg@163.co
4.体格检查。
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无纸化。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项目,到各区指定医院(附件5)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各区指定医院统一返回各区认定机构上传。体检结果将在“岁好办”APP审核结果中展示,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到医院查询。
如经指定医院主任医师确认申请人怀孕,可免除胸部X光检查。备孕或哺乳期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考生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格检查,不可免除项目。
特别提醒:由于部分定点医院周六、周日不接受体检,请应聘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参加体检。
(五)材料审查。
越秀区认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证材料和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并批准。
申请人在“岁好办”提交证明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在材料审核阶段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及时登录“岁好办”APP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消息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6.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 领证信息。
越秀区发证机构将根据审批情况作出发证结论,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教师资格认证”专栏(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越秀教育”公告。
2. 如何领取奖励。
邮寄。申请人报名时可选择邮寄方式,邮资自付。收件人必须与申请人本人相同,否则无法邮寄。
自取。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越秀区发证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向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并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有遗失,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申请人到定点医院体检时,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遵守医院相关规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学校或任何机构不得为他人代为报名。如因他人报名而影响申请人教师资格申请的,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中国教师资格网”自动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验证,申请人只有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验证。
(四)广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并核实申请人在取得教师资格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统一录入“广州市教师职业资格管理黑名单数据库”,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在本市申报教师资格。
(五)更多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认证信息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官方网站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广州市越秀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87652866或87653030进行咨询。
附件1-6.zip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书范本(香港)
2.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范本(澳门)
3.2022年下半年广州市港澳台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情况统计
4. 承诺书
5.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