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因违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被录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数据库,且记录期限尚未到期的人员;
3.因犯罪受到处分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目前正处于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
6.近5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或者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发生过重大责任事件的;
7.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被录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经所在乡镇党委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8.法律、法规规定不准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组织机构登记
(一)公告。本次招聘将在“舒城先锋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二)资格初审。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各乡镇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本地应聘人员进行调查、整理、汇总,形成《XX乡镇2024年“乡镇编制和村庄就业”考试录用人员名单》和书面推荐,于7月16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县政府二楼城镇组织科,0564-8620097)。
(三)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16日正常办公时间,地点为舒城县委组织部。乡镇统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考生近期一寸彩照3张、《六安市舒城县“驻村”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查相关证件证明,充分征求纪委、政法委、公安局、法院、信访委、审计部门意见,确保报考人员质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审查合格但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考岗位必须竞争上岗,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比例不足以开考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计划招聘岗位名额。

5. 审查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应急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官全部从外部聘请,考核小组通常由不少于7人组成。
面试评分方法为:7位考官给出的分数去掉一个分数和一个最低分,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若面试分数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分数高低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并在“舒城先锋网”和“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6. 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局发〔2013〕20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调查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考察人员的实际情况。
8. 更换

体检或考核环节出现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应聘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等数量递补,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得超过2个。
九、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舒城先锋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
10. 合同与雇佣
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招用单位出具录用报告,并附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用单位必须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将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体系,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聘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审查合格的,正式聘用;未通过试用期的,予以辞退。
十一、相关事项
1、本公告由舒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进乡镇就业”人员被录用为乡镇工作人员后,须在本村(社区)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3.“乡建村就业”制度下就业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其社会保险参保年限未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继续按照当时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保险费,至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月份为止,并从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4、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相关信息将在“舒城先锋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一经公布即视为已通知相关人员。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特定辅导材料,不会自行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或辅导。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守《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条例(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明考风考纪,严格落实考试责任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0097(舒城县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
0564-8689053(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
监察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附录:
1.六安市舒城县2024年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岗位汇总表.docx
2.六安市舒城县2024年度《村编》考试报名表.docx
3.省级及以上表彰项目目录.docx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