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舒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选定的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舒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安农经管[2024]1号)和《舒城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舒农工办[2024]5号)精神,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对舒城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申请条件
1、必须满足“五有”标准,即:营业执照、对公账号、规章制度、办公场地、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
2、原则上须从事社会服务两年以上,自觉接受农业生产社会服务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农业机械须配备智能监控终端,服务全过程须有可追溯的机械运行信息;
3.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网址:)目录管理;
4.在农户中享有良好声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单季全过程托管服务能力不少于1000亩,单季多环节托管服务能力不少于3000亩。
二、申请材料
1.舒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登记表(附件1);
2.舒城县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承办主体成员登记表(附件2);
3.机械操作表(附录3);
4.承诺书(附件4);
5、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机械购置发票等相关材料、农业机械图片;
6.“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登记管理证明材料。
3. 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申请。
四、评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请期限内,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办公室。
(二)组织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企业。
(三)公示结果。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无异议承接服务事项的服务主体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胡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