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 年第 23 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详情

admin 2024-06-30 837 0

点击上方蓝色字样“每日舒城”,免费订阅本站!

舒城_舒城七星学校_舒城新闻

舒城七星学校_舒城新闻_舒城

淑城县人民政府土地征用公告2024年第二十三批(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2024年5月13日,滞安市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0479公顷,并附《关于2024年滦城县城市建设用地第23批(增减挂环)的批复》(安徽省惟堤航留〔2024〕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安徽省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用范围此次征用

的土地位于安徽省曙城经济开发区金湖村的七鑫集团、金墩集团、三岗集团、望庄集团、中原集团、百树集团、苏庄集团内。被

征用土地的位置详见所附地图。

批准征收的土地面积为3.0479公顷,其中农用地0.1918公顷,其中耕地0.1918公顷,建设用地2.8561公顷。具体状态如下:

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蜀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实施安徽省蜀城经济开发区征地工作。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按照《淑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书征书记〔2024〕64号)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金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农村村民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和安置人员。

这

蜀城县人民政府将遵循《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符合条件的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的通知》(万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细则》(万任发〔2023〕18号)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对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领取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金补贴。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使用人应当及时腾退土地、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用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相关权属证书转让给淑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规划管理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64-8625110)。蜀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蜀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告,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管理权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拒绝按照协议搬出的,由淑城县人民政府作出责令交还土地的决定。

三、公示时限及申诉途径

本公告在拟征用土地的安徽省树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发布,金湖村祁新、金墩等村民团体张贴政务、村务公开栏目,并在淑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这被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权人(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未涵盖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单位:安徽省树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