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六安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54名公告

admin 2024-06-18 23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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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舒城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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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教育信息网()统一发布。

在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单列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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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舒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舒城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关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福利待遇以及最低服务期限等事项),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舒城教育信息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64-8622385(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4-8622385(县教育局人事股)

0564-868905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35159(省教科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64-8621152(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度舒城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证明;

4.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人员承诺书;

5. 关于XXX同志教师资格证编号的证明。

附件批量下载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