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客车运输 27 名旅客被查处!舒城交通执法大队开展整治行动

admin 2024-05-27 16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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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队长推理】2024年第6期 无证公交车载27名乘客被查处!

5月25日,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三中队在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违法行为中,查获一辆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客运的客车,并依法对涉事运输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发现,5月25日早晨6时许,一辆车牌号为皖G03XXX的大型普通客车从舒城县某乡镇接载27名乘客前往合肥市。该车隶属于铜陵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但该公司名下的黄皖G03XXX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且该车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等大型普通客车有效证件。

交通执法人员在查获非法载客大巴后,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确保乘客按时到达目的地,立即联系普通客运车辆,将27名乘客全部安全、及时地转运至合肥市区。

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责令涉案公司改正其以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参与客运经营的行为,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罚款。(李军、杨海伦)

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落实车辆计划调配、驾驶员聘用等承诺。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对投入运输的客运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专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线路、公交客车标志牌号码等信息。

第九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或者聘用不具备从事客运经营活动资格的驾驶人员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