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舒城县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admin 2024-05-19 284 0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村管委会,各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舒城县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2015 年 7 月 20 日

舒城县地震局

主要职责 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规定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18)、舒城县地震局是县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取消管理本地区地震合作交流、培训相关人员、促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的责任。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地震防灾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全县地震防灾减灾监督管理职责。 组织编制舒城县防震减灾规划、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全县地震监测工作体系,组织实施群防群测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防灾工作体系。 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地震防护要求和地震安全评价;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住宅抗震安全工程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组织制定县和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和监督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检查 负责场所设立和管理、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存、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地震及灾害应急报告;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 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政府对全体公民特别是中小学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防震减灾意识,配合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民的地震灾害意识。 自救和互救能力; 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和不实信息,安抚人心。 按照国家规定审查、管理地震预报相关宣传报道,维护社会秩序。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地震局内设机构2个。

(一)办公室

负责局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 负责局党务、政务工作; 负责组织主席团重要会议; 负责局秘书工作、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保密、对外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编制、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承担系统目标责任体系的考核; 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承担局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文明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 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政审批服务单位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设防要求和抗震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参加抗震安全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4. 人员配备

县地震局业务编制4人。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个内部组织领导职务。

办公电话:0564-8660646

负责人:方跃东

办公地点:城关镇桃溪路集中办公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箱:scxd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