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六)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七)邻里关系紧张,参与赌博的;
(八)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埠镇党建办(政务服务中心杭埠分中心四楼)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
3.报名方式:可由所在党组织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到镇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致富能人提供经营主体的有关证件。
4.报名资格预审:由镇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同时征求公安、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对评价较差、群众反映不适宜参加聘任的报名者,预审不予通过。预审通过者及时通知报名人。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另行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另行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规定,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均进入体检。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到所在村、村民组或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提出人选建议名单。考察中若发现被考察对象或其家庭成员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在镇村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会研究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资格。
(六)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试用,试用单位由镇根据各社区缺额情况统筹考虑,不局限于户籍所在社区。试用人员须服从镇岗位安排,按规定期限到社区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工资报酬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发放,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