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受理“困难偏远地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助”的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困难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安徽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文件附件8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安徽省军区动员局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 现将工作公告如下:
1、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 可接受的对象
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限3年(含)。
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以下(不含县、镇政府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 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构(含上级部门驻乡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等单位; 以及县以下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处于气象、地震、地质、水电建设、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困难行业的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局(委、办)、高等学校不属于基层单位; 金融、通信、烟酒、飞机列车乘务、房地产等相关行业和特色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三、受理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良好;
(三)毕业后自愿到我县基层单位工作,并在同一单位服务满3年(正常调动、晋升、工作变动需要转岗的除外,但在困难和困难的情况下仍在基层单位工作)偏远地区);
(四)任职期间,每年考核合格或合格等级以上。
四、验收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学校办理《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情况办理离校手续。 单位与学校三方签订的到我县困难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就业文件)或劳动合同。
学校对学生个人信息、学费缴纳情况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交回《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表》。安徽省困难偏远地区基层就业”,留到学生本人。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将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困难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贴申请表》报就业单位。 就业单位将确定学生的服务年限和工作经验。 对表现进行审核,符合补偿条件的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发回给学生。 每年12月底前,学生自行向舒城县教育局人力资源部306室提交申请(联系电话:0564-8622383),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材料。
(三)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学生提交的《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困难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贴申请表》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舒城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如对结果无异议,将于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于3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 省财政按规定拨付补偿资金。
(五)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资金额度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批准的分配时间表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六)申请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学校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贴申请表》原件(2020年以前毕业生可使用旧版申请表)形式);
2、身份证(审核后退回原件,并保留2份存档);
3、毕业证书(审核后退回原件,并保留2份存档);
4、用人单位的聘用协议(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审核后退回原件,并留存2份存档);
5、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服务期间,每年对证明胜任能力水平的文件进行评估;
7、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困难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审核汇总表(提供电子档)。
识别二维码并下载表格: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困难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困难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汇总表.doc

舒城县财政局 舒城县教育局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