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深化改革的能力,促进中宣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规划纲要(2020年—2025年)》的讲话司法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2021-2025年)》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领导干部应当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清单。了解、分类、分类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 。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全市各级社会团体、企业。 领导干部。
2. 列表内容
以“综合清单+专业清单”、“法治理论+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领导干部应知、懂的法律法规清单体系。
(一)综合清单
1. 法治理论
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习提纲》的相关文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列入《***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等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了解、懂得的法治理论。
2. 基本法律法规
重视宪法学习,坚持把宪法学习摆在领导干部学法的首位; 聚焦民法典核心实质和关键问题,认真学习民法典; 加强刑法、公务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领导干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拥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法治政府。责任明确、执法严格、公开公正、人民满意。
3.党内法规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监督对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案件办理情况的记录、报告和问责等规定。党内法规学习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律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协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反腐败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党员干部要强化党纪意识,切实增强严格依法治国、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中心工作类别
深入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必须深入学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法律法规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推动科技强国建设。
(二)专业名单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应当了解、了解的法律法规综合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本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应当了解、了解的专业法律法规清单。 专业清单应当是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职能密切相关、有利于领导干部在各自领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党规的内容。 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学有所为、补有所欠。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3. 清单的制定和使用
(一)清单的准备
领导干部应当了解和理解的法律法规综合清单由市法制宣传办公室制定。 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应当了解、了解的专业法律法规清单,由本单位、部门根据职责制定。 该名单每年调整一次,并于当年一季度前完成。 市法制宣传办公室以法律法规“立、换、废”为基础,梳理调整了今年领导干部应了解、熟悉的法律法规综合清单;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修、废”情况和实际需要,对本单位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和调整。 部门领导干部应当了解法律法规专业清单,并报市法制宣传办公室。 综合清单由市法制宣传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各单位、部门的专业名单由单位、部门内部调整,不再以文件形式明确。
(二)清单的申请
领导干部应当了解、了解的法律法规清单,是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参考。 市法制宣传办公室在综合清单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市领导干部应了解、了解的法律法规“袖珍书”,梳理了重点法律条文和重要内容,制作成电子书,在“尚发昆山”微信公众号子栏目进行分享,方便全市领导干部日常学法; 编制《全市领导干部应知懂懂的法律法规题库》,用于每年全市领导干部在线法律知识考试,全面了解全市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情况。 清单所列内容应当作为单位、部门组织的中心组法学习、会议法学习、日常法学习的主要依据; 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旁听庭审、知识竞赛、专题征文等法治学习活动。 鼓励各单位利用各类法制文化阵地、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德法文化实践基地等阵地和载体,结合清单内容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将清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依据,纳入每年40学时的学习法中。领导干部依法治国。 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考试学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学以致用,促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监督检查。 市法制宣传办公室将会同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记录和学法台账资料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要综合运用《重要事项提示单》制定《普法任务》和《重点普法任务督导表》,加强提醒和督促。
(三)加强成果应用。 市法制宣传办公室每年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单位、部门普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结果用于评价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重要依据应当报告组织部门。 领导干部年终工作廉洁工作报告中,领导干部要把全年学法工作实施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昆山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6 日